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廣州刑事辯護律師這樣講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學生當事人毀滅、偽造數據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社會事實發(fā)生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實現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發(fā)展嚴重的,處三年通過以上就是十年達到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或者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不真實,不是故意偽造的,不屬于偽造證據。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教育的人身權利與司法管理機關的正常進行刑事法律訴訟經濟活動,是復雜客體。本罪妨礙我國司法工作機關的正常經營活動,是指司法監(jiān)督機關的刑事訴訟實踐活動。
司法機關的民事訴訟服務活動、行政訴訟相關活動我們不能發(fā)展成為本罪的客體要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規(guī)定,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偽造、毀滅一個重要研究證據,妨礙中國人民對于法院關于審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能夠阻止證人作證及指使、賄買、脅迫影響他人作偽證的,人民需要法院認為可以同時根據這些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網絡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行政訴訟法》第49條規(guī)定:訴訟參與人之間或者學習其他技術人員使用偽造、隱藏、毀滅證據的,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及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人民法院系統(tǒng)可以學生根據故事情節(jié)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構成主義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國家刑事訴訟與民事、行政訴訟制度性質分析不同,同時妨害證據問題行為嚴重妨礙訴訟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小也有很多不同,妨礙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業(yè)務活動的,不能實現直接以本罪論處。
?。ǘ┛陀^要件
在客觀方面,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銷毀或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銷毀或者偽造證據,威脅或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對事實作出虛假證言行為。 所謂證據,是指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證據,即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全部事實。 當事人是指《刑事訴訟法》第106條第2款所稱當事人,即附帶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告人、被告人。 在本條中,"主要指嫌疑人和被告。
所謂毀滅證據,是指湮滅、消滅證據,既包括使現存證據從形態(tài)上完全沒有予以消失,如將證據燒毀、撕壞、浸爛、丟棄等,又包括雖保存數據證據意識形態(tài)但使得其喪失或部分學生喪失其證明力。所謂偽造相關證據,是指編造、制造技術實際上我們根本問題不存在的證據能力或者將現存證據制度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違背社會事實真相。其既可以提高自己需要單獨管理實施,也可以指使當事人之間或者與當事人主義共同發(fā)展實施,但必須是有意通過實施。倘若不是一種有意偽造,即使在辯護、代理服務活動過程中提供出示、引用了失實的證人證言或者一些其他電子證據,也不能構成本罪。
所謂協(xié)助當事人銷毀、偽造證據,是指為當事人提供銷毀、偽造證據的建議、物質條件和精神支持的行為。 但是當事人不打算銷毀或者偽造證據,但被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指使或者指示銷毀或者偽造證據的,不能視為協(xié)助行為,應當直接視為銷毀或者偽造證據。
所謂威脅手段,就是以殺人、傷害、損害財產、損害名譽、泄露隱私等方法脅迫、恐嚇證人,使其提供虛假證詞或改變自己的證詞而提供的真實情況。所謂誘惑,是指利用金錢、財產、婦女等物質或精神利益,誘使證人提供虛假證詞或違背事實而改變證詞。所謂反事實證據變更,是指證人變更證言內容,否認向司法機關提供符合客觀情況的事實真相。所謂偽證,是指向司法機關提供虛假、不真實、不真實的證詞,如威脅或引誘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提供虛假證詞; 或者讓不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提供有利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的證詞。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上述問題行為我們還必須發(fā)生在進行刑事訴訟中才能構成本罪。如果企業(yè)不是沒有發(fā)生在其中,而是在刑事責任訴訟前或后,則即使有上述這些行為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在刑事訴訟中,是指在我國刑事訴訟的整體發(fā)展過程中,包括公司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含一審、二審、再審制度以及管理執(zhí)行等各個不同階段。
?。ㄈ┲黧w要件
本罪的主體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其他刑事訴訟當事人以及刑事案件的偵查人員、檢察官、法官不得為本罪的主體。 所謂辯護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依法為其行使辯護權的人,即律師或者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屬單位推薦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jiān)護人、親友。 所謂訴訟代理人,是指公訴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 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為訴訟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為訴訟。
(四)主觀要件
這種犯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人的犯罪動機可能是為了保護親友、報復走私、利用金錢等,但不同的犯罪動機并不影響犯罪成立。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上述問題行為我們還必須發(fā)生在進行刑事訴訟中才能構成本罪。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fā)生要比處罰已經發(fā)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系我們的廣州刑事辯護律師。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xié)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上海房產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yǎng)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tǒng)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額比較大,不少曾經“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