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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盜竊是一種犯罪行為,它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益,也對社會的安全和秩序造成了嚴重威脅。針對入室盜竊行為的刑事審判和刑罰決策一直是法律界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在廣州這樣一個繁華城市,入室盜竊案件時有發(fā)生。因此,了解入室盜竊5000元手機的法律判決問題,對于增進我們對刑法規(guī)定的理解,促進公正司法的實現(xiàn)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廣州刑事律師將以廣州地區(qū)為背景,圍繞入室盜竊5000元手機的案例展開討論。 我
入室盜竊是一種犯罪行為,它不僅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益,也對社會的安全和秩序造成了嚴重威脅。針對入室盜竊行為的刑事審判和刑罰決策一直是法律界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在廣州這樣一個繁華城市,入室盜竊案件時有發(fā)生。因此,了解入室盜竊5000元手機的法律判決問題,對于增進我們對刑法規(guī)定的理解,促進公正司法的實現(xiàn)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廣州刑事律師將以廣州地區(qū)為背景,圍繞入室盜竊5000元手機的案例展開討論。 我
在現(xiàn)實生活中,一些人可能會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他人,并在事后收受對方的財物。這種行為涉及到個人的決策、單位資金的使用和對個人利益的謀取等多個法律問題。本文將從廣州地區(qū)的法律角度出發(fā),對此類行為進行定性,并討論相應的定罪與處罰。本文廣州刑事律師旨在探討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他人的定罪與處罰問題。我們將重點分析廣州地區(qū)的相關法律案例和法條,并提供專業(yè)的法律觀點。 本文旨在探討廣州地區(qū)個人
自首是刑法中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其目的是鼓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覺認罪、悔罪,并協(xié)助司法機關偵破犯罪事實,促進社會治安的維護。然而,在自首的過程中,被告人主動交代同案犯關押場所并予以指認的行為涉及到是否構成立功的問題,引發(fā)了廣泛的討論。本文廣州刑事案件律師將探討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自首后主動交代同案犯關押場所并予以指認的行為是否構成立功。結合相關法律案例和法條,特別針對廣州地區(qū)的情況進行分析和
持刀搶劫是指犯罪嫌疑人使用刀具等兇器來威脅、傷害或迫使他人交出財物的犯罪行為。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權益,對社會治安造成了嚴重威脅。在廣州地區(qū),司法機關將持刀搶劫定性為一種嚴重犯罪行為,本文將探討其刑期范圍及法律依據。持刀搶劫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對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在廣州地區(qū),持刀搶劫犯罪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本文廣州刑事律師將圍繞廣州地區(qū)持刀搶劫的情節(jié)
刑事辯護是一門綜合法律技能的活!涉及刑事訴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是法律人必備的技能。尤其在刑事辯護領域,更是如此。刑事辯護業(yè)務分為起訴階段會見證人,調查取證階段審查證據,庭審階段審查證據并審查法律適用問題。
與檢察機關會見的目的是為了讓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和律師能夠了解案件的相關情況。在這個階段,辯護律師要認真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實、涉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幫助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陳述自身犯罪事實的權利,在這個過程中,辯護律師要全面地了解案件情況,發(fā)現(xiàn)并固定關鍵的犯罪事實證據,在這個過程中為其提供法律意見。
為了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辯護人可以對案發(fā)經過和案發(fā)過程向證人取證。雖然有時案件辦理中可能會遇到當事人的親屬和律師因不了解案情不理解導致無法會見,但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與律師保持溝通,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因此在這個階段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在開庭前與辯護人取得聯(lián)系確認雙方見面的具體地點、時間;向檢察官說明會見的具體要求,包括要求安排律師和辦案人員共同參加庭審活動;取得檢察官簽署文件或口頭說明對辯護律師會見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之目的。
辯護律師對證人證言依法享有發(fā)問、質證和辯論的權利。因此,辯護律師在向檢察機關提供證人證言時要注意,首先要取得檢察機關為作證證人開具證明,證人有作證條件。如:
(1)證人本人必須就其所知道的事實或者所知道的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事實予以作證
(2)證人必須如實作證,不得作虛假證言。在證人作證時不得作與事實無關的陳述
(3)證人必須在被訊問、詢問期間能夠如實回答問題
(4)證人必須如實回答訊問或者詢問中提出的問題
(5)證人必須如實陳述案件事實
(6)證人必須如實回答詢問問題。
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強制措施時,往往其家屬和律師不能及時提供有效的證人證言,其家屬和律師應當盡力配合辯護律師依法會見證人,在此過程中要充分了解證人的基本情況、證人的證言內容和案件事實,以及證人與案件相關法律規(guī)定等具體情況,并及時與辦案人員溝通。
在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對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收集的證據內容提出質證意見,這是權利的保障。但需要注意,在訴訟過程中,如果偵查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對于程序規(guī)定中存在的不合法問題無法解釋清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質證意見,但是這個事項必須在法院作出判決前進行。但這并不意味著刑辯律師放棄對案件事實認定的辯護權利。
作為一名資深律師,除了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和高超的執(zhí)業(yè)技能外,還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修養(yǎng):律師要注意了解和掌握一些法律專業(yè)知識和法律實務經驗,學習、總結一些相關國家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辦案經驗,以達到提高自己業(yè)務素質和辦案能力的目的。
律師法明確規(guī)定了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和辯護程序:
一是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
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
三是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四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
五是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后檢察機關還可以提起抗訴或上訴。這種辯護程序也包括刑事律師制度。
如果法院認為有錯誤導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案件事實陳述不清楚時,刑辯律師有權提出質證意見和質詢意見。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刑事訴訟程序規(guī)定中不合法的內容,能否提出質證意見和質詢意見。但前提條件是:
(1)檢察機關必須以法律法規(guī)或者司法解釋規(guī)定可以進行提問;
(2)偵查人員必須準確解釋、說明;
(3)辯護律師有權提出自己的觀點。只有當上述條件都滿足時,辯護律師才有機會提出質證意見和質詢意見。
實踐經驗:刑事辯護律師在刑訴法實施之前和之后都是進行刑事訴訟活動的。刑事訴訟活動遵循程序法和實體法兩個基本原則。程序法為整個訴訟活動確立了基本的原則與規(guī)范。刑事辯護實際上是一種程序法活動,律師對案件的最終處理都與訴訟活動相關。
刑辯律師的工作是通過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刑事辯護。刑事辯護是刑事訴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
刑事辯護分為兩類,一類是無罪辯護;一類是罪輕辯護。這兩類律師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條件就是有充分證據證明有罪。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刑事訴訟中除了公民個人犯罪的案件之外,還應當保障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有關辯護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羈押而享有的各項權利,都可以依法獲得保護。
這包括:被羈押的人依法享有會見他人并獲得律師幫助的權利,依法享有通知辯護人或者自書之日起的查閱、復制案卷材料和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依法享有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和留置措施的權利,依法享有對控告或申訴進行審查,提出糾正違法申請回避的權利。我國法律并未明確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刑事權利應當采取哪些保護措施。
1.提出申請時:向法庭提出申請前,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要向法庭提交書面申請。
2.法庭調查結束后15日內將書面申請交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
3.對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律師針對案件事實提出意見。
4.就案件事實提出自己異議、辯護意見并提交法庭審理。
5.對辯護人提出的意見應當記錄在案;未記錄在案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納。
6.要求撤回申請:對辯護人提出的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補充偵查措施的申請應當準許。
7.要求追加證人參加法庭調查。
8.提出國家賠償要求:對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和被害人近親屬、證人提出國家賠償要求。
9.請求法院對相關涉法涉訴案件在公開審判、公開宣判前向其送達裁判文書等相關程序進行監(jiān)督。
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可能出現(xiàn)各種情況導致犯罪嫌疑人出現(xiàn)各種權利不當行使的情形。因此在刑事辯護過程中要盡可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項刑事權利。首先要讓犯罪嫌疑人對羈押必要性有充分的認識。第二要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充分的時間考慮自己是否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第三要讓偵查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第四要避免侵犯案件當事人利益。
從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這一點上來說,無罪辯護并不意味著沒有任何辯護機會來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的合法權益。從法律角度來說:無罪辯護只是程序上不存在無罪的辯護;無罪辯護只涉及程序上構成犯罪、而不構成犯罪的兩個方面;無罪辯護僅僅涉及到程序上的辯護而不是實體上的辯護;無罪辯護只涉及到程序上的辯護而不是實體上的辯護。
從犯罪心理學看:無罪辯護之間沒有必然關系。在正常情況下刑事責任的構成中也會存在一些瑕疵或者說合法的錯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權利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沒有資格直接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行為人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而不被批準;行為人向偵查機關提出申請后沒有及時提出申請。
因此刑事辯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是刑辯律師必須具備必要的證據能力:有無罪辯護資格;有權申請對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辯護理由。
刑事辯護是刑事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重要的訴訟制度。刑辯律師通過法律程序開展辯護活動既是刑事檢察職能的具體體現(xiàn),也是刑事辯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刑事律師依法享有以下兩項基本權利:
(1)行使辯護權:要求公訴人和辯護人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和信息
(2)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3)查閱、摘抄、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依法行使國家檢察官權力
(4)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5)申請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出庭作證
(6)申請人民法院通知其他辯護人出庭作證
(7)對人民法院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提出有法律依據的主張
(8)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一般情況下律師都有權利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時向其提出申請,但是刑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程序案件需要通過開庭審理或者檢察院審查起訴這樣特殊形式來完成。
在刑事案件中刑事律師可以查閱被調查人在偵查階段或者審查起訴階段所提交的證據材料原件,會見被偵查人員時也可以提問被訪者是否了解案件事實情況以及證據是否真實合法?會見行為的目的是使被訪者獲得了解基本事實情況、收集證據材料的目的是使被訪者獲得對案件客觀公正地判斷?會見行為是否屬于正當行使辯護權?其目的在于獲取控方對案件實體問題的全面支持而非對程序問題本身或結果本身的片面評價。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或者由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案件,應當聽取辯護、代理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辯護意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有權要求對案件作出公正判決?!睉斅犎∞q護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人民檢察院認為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在庭前會議上發(fā)表的辯護意見不當、違反法定程序或者違反法定方式進行時,應當要求其改正;情況嚴重的,應當及時通知法院?!?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在對法院審查起訴、審判或者判決生效后,應當認真審查是否有錯誤,決定是否受理;發(fā)現(xiàn)有錯誤或不合法、不符合事實和證據要求,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確有錯誤的,應當通知人民法院提出再審?!币约啊缎淌略V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人民檢察院辦理起訴案件,應當聽取辯護人的意見。
自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起訴并作出判決;上訴法院、再審法院后仍不移送起訴的,判決生效后二個月內受理案件。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已經受理和作出判決之后發(fā)現(xiàn)有錯誤之處并不停止執(zhí)行的,可以繼續(xù)執(zhí)行?!币虼?,對于認罪認罰的案件來說,辯護者應當向司法機關提出相應的書面建議。同時也要注意依法開展工作。
辯護律師可以根據犯罪事實或法律援助協(xié)議與司法機關進行溝通,但辯護律師需要注意的是,辯護意見也應在提出后的3個月內提交給審判機關。
辯護律師參與案件偵查或審查起訴階段,是對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問題的探討和了解。辯護意見是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犯罪事實及其所持證據所得出的基本結論。通過辯護意見可以更好地為被告人提供幫助。同時辯護律師還可以了解司法機關對案件審理是否支持自己觀點并及時向法官作出反饋,這有助于辯護律師更好地進行辯護工作。
辯護人在發(fā)表辯護意見時應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因不當言辭和肢體動作而影響訴訟進程。另外在辯護過程中最好還需要通過電話、書信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與法官進行溝通交流,同時應當注意盡量保持語氣平和、態(tài)度和藹,這樣才能有效地避免由于溝通不當而影響案件審結。
特別要注意的是,根據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辯護律師應當在庭前會議上提交法律幫助書或者辯護意見;經開庭審理認為有罪或者無罪且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可以不提交書面辯護意見或者只提供口頭辯護意見;開庭審理被告人翻供等原因導致沒有當庭宣判時辯護律師可以及時提交書面辯護意見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辯護律師有權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申訴。因此,律師有權向檢察機關或法院提出申訴。對檢察機關的申訴應當說明申訴理由并提供書面材料。同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對人民法院執(zhí)行職務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檢察院、人民法院接到委托后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訴的決定,自收到人民法院復核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不予受理之日起一年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異議。此外,律師還可以在開庭審理前或者開庭審理后提出書面申訴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開庭審理前沒有提出申訴申請后未被法院采納的視為放棄上訴權利。因此,律師有權向上級機關申請對下級機關進行調查核實并據此提出書面意見。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屬于特殊的自然人,一般情況下不會對普通公民實施特殊保護,其人身權利都受到嚴格限制,被告人不能用任何方式反抗偵查機關對其進行詢問與訊問。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被告人認為自己在法律上并沒有什么問題,所以不愿意如實回答偵查機關要求和詢問,這也就導致了“刑訊逼供”現(xiàn)象發(fā)生概率比較高。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被害人、自訴人、證人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有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就要求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為其辯護服務的前提條件。辯護人根據案件事實需要核實有關證據、進行必要調查后再向法庭提供法律服務。
1、會見犯罪嫌疑人時,應向其說明會見的目的、時間和地點等事項。
犯罪嫌疑人如對該事項有異議,應在看守所內自行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向公安機關說明提出申請的理由。如果公安機關不批準,則應在會見。因未取得看守所批準會見犯罪嫌疑人以及被監(jiān)視居住人的情況較多,會見室有條件的情況下盡量在看守所內會見,并將會見地點詳細說明后進行交接;但如果沒有條件或無法實現(xiàn)交接,可在看守所外會見。會見時間一般不超過1個小時。
由于看守所內有條件滿足會見請求的工作,所以在會見時應當明確向犯罪嫌疑人說明會見必須向值班民警提出??词厮鶗姇r,應當按照值班表規(guī)定著裝,隨身攜帶律師證件,并全程監(jiān)控會見室是否有人看守、訊問或其他違法行為處理情況。
同時應當告知公安機關在會見人員的職責和義務,即會見前出示有效證件、看守所同意會見、在會見室設置“留置室”或者不允許會見等情形下由會見室看守人員將辯護律師身份及會見記錄交看守所民警留存?zhèn)洳椤H绻槐O(jiān)視居住人要求會見該值班人員,被監(jiān)控對象應當及時提供身份證明、有關情況說明等材料并告知值班民警。
2、通過查閱、復制案卷材料的方式,了解偵查機關在偵查階段是否向刑事辯護律師提供了合法調取涉案證據材料的法律規(guī)定,如是否有刑訊逼供的情形。
對犯罪嫌疑人提出調取證據或者提供證明其犯罪嫌疑人行為合法性與客觀性的申請時,首先應當查閱、復制有關證據材料,必要時可以申請調取案卷材料。而在審查調取案卷材料時,有三種情況:一是所調查收集的證據材料應當與已經偵查終結的案件事實一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起訴;二是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鑒定人或者翻譯人員,或者制作筆錄;三是已經按照法定程序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因此,在進行閱卷之前,應當查閱、復制有關案卷材料以確認是否合法調取了相關證據材料。如果不合法也應當要求偵查機關解釋為何不合法調取證據材料。對于是否存在刑訊逼供、串供行為,如果存在刑訊逼供、誘拍證人作證現(xiàn)象,將有可能被認定為刑訊逼供、誘供。因此,辯護人應當將調取案卷材料以及調取涉案證據材料的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人民法院報告。這對于維護被告人權益尤為重要,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不用查閱案卷材料和詢問證人。
3、對公安、檢察機關收集的相關證據材料進行查詢后,可向相關部門查詢被害人、自訴人、證人是否受到了訊問,如有,則可向相關部門查詢相關證據是否合法收集。
《刑事訴訟法》第62條規(guī)定:“辯護律師應當就涉及當事人隱私,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yè)秘密,可能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其他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事項以及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供咨詢與幫助?!?
對于司法機關收集證據材料是否合法,辯護律師應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提供詳細的調查報告。例如對如何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應詢問有關人員,向其核實有關材料是否合法,詢問過程中應當注意什么問題等等。
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解后,應詳細說明案情、收集途徑等問題并提出初步建議,以便辯護律師及時調整閱卷重點。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4條之規(guī)定:“證人、鑒定人、記錄人應當如實記載證人、記錄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聯(lián)系方法”“證人應當如實記載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聯(lián)系方式;證人應當對證言的真實性負責”。辯護律師應注意核實證人或者鑒定人、記錄人是否按照《刑事訴訟法》第64條的要求記載了其姓名或者個人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詳細情況。
如需查閱該記錄人的相關情況將其作為參考依據之一。為了保證當事人訴訟權利行使及律師會見安全,辯護律師應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及溝通協(xié)調工作。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辯護律師應對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充分了解并留下聯(lián)系方式。
刑事辯護要嚴格審查犯罪事實和證據,在辦案過程中,辯護律師不能單純對案件事實進行分析和判斷,而應該對證據進行分析和判斷,以幫助自己更好地判斷案件事實。
在審查犯罪事實和證據過程中,律師應當對案件事實進行全面審查:一是刑事案件事實基本信息如何核實?犯罪事實信息一般包括被告人姓名、年齡、性別、住址、犯罪手段、被侵害方式、作案工具、手段特征、作案時間、地點人員情況、是否是證人等基本信息。二是犯罪事實是否與被害人遭受性侵害有關?被告人是否為被害人的監(jiān)護人?被害人人身權利是否受到侵害?是否有其他重大損害?三是案件情況涉及其他重大利益怎么辦?
1、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是一種剝奪行為,其本身不具有強制性,但通過強制手段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會造成人身傷害。這一點在故意傷害、強奸、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中尤為明顯,即剝奪了被剝奪人的人身自由。
審查這類犯罪行為時,辯護律師首先要看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殺人、搶劫、綁架等故意傷害行為;其次應看犯罪嫌疑人實施了強奸、綁架、毆打、暴力等人身暴力犯罪行為;再次審查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殺人、強奸、綁架等故意傷害罪等罪名;最后,如果是累犯或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等情況,應及時提請法院判處有罪。
這些犯罪行為都屬于嚴重暴力犯罪,而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方式是采用暴力手段實施的暴力犯罪。因此,在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使用暴力對他人人身進行強制剝奪的犯罪行為時,辯護律師必須首先看是否具有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辯護律師要密切關注被害人是否因遭受暴力或者脅迫而沒有任何安全保障情況下進入室內,人身受到傷害是否沒有得到及時救助等情況。如果被害人已經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還進入室內實施犯罪活動,則會產生二種嚴重后果:一是被害人人身權利可能遭到侵犯;二是危害不特定多人人身權利安全。
2、對于被告人是被害人的監(jiān)護人是否有重大損害。
被害人監(jiān)護人的人身權利受到侵害,這是指被害人人身權利受到侵害之后,對被告人有直接或間接重大影響。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有監(jiān)護人直接負責小孩的撫養(yǎng)義務。然而,在發(fā)生涉及未成年人性侵害的案件中。
由于未成年人處于弱勢地位和法律意識淡薄。如果對未成年人實行性侵害行為,就可能構成犯罪。而未成年人性侵害屬于比較嚴重的犯罪行為,對未成年人造成嚴重傷害,會對被告人造成精神傷害,影響其正常發(fā)育及成長,其監(jiān)護人作為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
對于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發(fā)生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或身心健康的行為,監(jiān)護人本身可能也會因此受到刑事處罰。因此,對于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除了可能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外,可能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或者說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這也是為了維護未成年人利益的一種保護方式。
刑事辯護是一門綜合法律技能的活!涉及刑事訴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是法律人必備的技能。尤其在刑事辯護領域,更是如此。刑事辯護業(yè)務分為起訴階段會見證人,調查取證階段審查證據,庭審階段審查證據并審查法律適用問題。
與檢察機關會見的目的是為了讓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和律師能夠了解案件的相關情況。在這個階段,辯護律師要認真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實、涉案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幫助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陳述自身犯罪事實的權利,在這個過程中,辯護律師要全面地了解案件情況,發(fā)現(xiàn)并固定關鍵的犯罪事實證據,在這個過程中為其提供法律意見。
為了更好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辯護人可以對案發(fā)經過和案發(fā)過程向證人取證。雖然有時案件辦理中可能會遇到當事人的親屬和律師因不了解案情不理解導致無法會見,但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與律師保持溝通,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因此在這個階段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在開庭前與辯護人取得聯(lián)系確認雙方見面的具體地點、時間;向檢察官說明會見的具體要求,包括要求安排律師和辦案人員共同參加庭審活動;取得檢察官簽署文件或口頭說明對辯護律師會見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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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證人本人必須就其所知道的事實或者所知道的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事實予以作證
(2)證人必須如實作證,不得作虛假證言。在證人作證時不得作與事實無關的陳述
(3)證人必須在被訊問、詢問期間能夠如實回答問題
(4)證人必須如實回答訊問或者詢問中提出的問題
(5)證人必須如實陳述案件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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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搶劫罪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財產和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在法律的眼中,冒充警察搶劫的行為不僅違背了人們對警察的信任,更侵害了個人的權益和社會的公正。在下文中,廣州刑事律師將詳細闡述冒充警察搶劫罪的法律定義、量刑標準的綜合考慮因素,并通過廣州的法律實踐案例,呈現(xiàn)量刑決定的具體應用和法律條文的適用。通過對這一重要法律議題的探討,我們將為法律界和社會各界提供對冒充
盜竊是一種嚴重侵害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社會對此類犯罪行為追究責任的要求越來越高。然而,對于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案件,社會對嫌疑人的刑事處罰是否應該更為嚴厲,這是一個備受爭議的問題。本文將以廣州的法律為例,探討是否可將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財物犯罪判處死刑。本文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將探討在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下,是否可將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通過分析廣州相關的法律案例和法條,將對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和論證
貸款詐騙罪作為一種侵害金融領域的犯罪行為,其要素之一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于該要素的準確界定,對于貸款詐騙罪的定罪與量刑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將通過法律案例和法條的分析,探討該要素的涵義及其在廣州地區(qū)的適用情況。本文廣州刑事案件律師將圍繞貸款詐騙罪中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一要素展開討論,重點探討該要素的界定和在廣州地區(qū)的適用情況。通過分析相關法律案例和法條,旨在為理解和應對貸款詐騙罪提供法律指
未成年人盜竊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涉及未成年人盜竊數額與刑罰裁量的問題日益顯得重要。在廣州,如何依法對未成年人盜竊案件進行刑事裁決,確保刑罰的公正與合理性,是一個需要深入探討的問題。本文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將圍繞未成年人盜竊案件中的數額問題,對廣州法律體系中有關盜竊罪的相關法條進行解讀,并結合實際案例,分析未成年人盜竊數額與刑罰裁量之間的關系。同時,還將探討相關法律的合理性
在廣州某小區(qū)內,被告人王某持菜刀砍打被害人李某,致其多處受傷。王某隨即打電話報警,報警后被害人李某持菜刀上前,王某奪過菜刀砍剁李某,致其搶救無效死亡。王某在案發(fā)后未逃逸,留在現(xiàn)場等待公安人員到來,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廣州刑事辯護律師就來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刑法規(guī)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是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
搶劫罪是刑法中的重要犯罪類型之一,嚴重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益和人身安全。在某些情況下,人們可能會有意通過教唆他人來實施搶劫,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本文廣州刑事案件律師將探討教唆他人搶劫自己與妻子的共同財產是否構成搶劫罪的法律問題,以及相關的法律案例和法條。重點討論的地區(qū)是廣州。 一、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犯罪嫌疑人在實施搶劫過程中,可
內幕交易是指在未公開的信息基礎上,通過買賣證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獲取利益的行為。內幕交易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嚴重損害了市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廣州作為中國的經濟中心城市,在內幕交易監(jiān)管方面也積極采取了措施。本文廣州刑事律師將探討內幕交易違法所得的認定方法,以廣州的相關法律案例和法條為依據。 本文旨在探討在利好型內幕信息公開后繼續(xù)持股未賣的情況下,如何認定內幕交易的違法所得。文章將從廣州的法律案例
入室搶劫搶奪行為作為一種危害公共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受到法律的嚴厲打擊和制裁。通過對相關法律案例和法條的分析,闡述了入室搶劫搶奪的法律定性和量刑標準,并探討了廣州地區(qū)對該類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本文廣州刑事案件律師以廣州地區(qū)為背景,圍繞入室搶劫搶奪少量財物的最低刑期展開討論。 一、入室搶劫搶奪罪的法律定性 入室搶劫搶奪罪作為一種嚴重侵犯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在法律上被定性為犯罪行為并
入室搶劫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在廣州地區(qū),被認定為入室搶劫的從犯將面臨法律的制裁。本文將探討廣州地區(qū)被認定為入室搶劫的從犯最少刑期,并分析相關的法律案例和法條。入室搶劫是指犯罪嫌疑人通過非法侵入他人住所,并以使用暴力、恐嚇等手段來迫使居民交出財物的犯罪行為。這種犯罪行為對受害人造成了嚴重的身體和心理傷害,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廣州地區(qū),入室搶劫從犯的刑期將根據具體情
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的判決需要嚴格依據法律事實進行,即認定事實,進而作出相應的定罪量刑決定。然而,有些情況下,指控事實與認定事實不完全一致,導致定罪量刑結果出現(xiàn)偏差。這時候,一些當事人和辯護律師可能會認為,如果人民法院認定事實與指控事實不一致,可以直接將輕罪名變更為重罪名。然而,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廣州律師事務所就來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案例分析 以廣州市XX案為例,該案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一些犯罪案件,其中包括盜竊和搶劫。這兩種犯罪看似相似,但實際上有著不同的法律定義和判罰標準。在某些情況下,盜竊未遂者為了逃避抓捕可能會使用暴力手段,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將其行為認定為搶劫罪呢?本文廣州律師咨詢網將圍繞這個問題展開探討。 一、搶劫罪的法律定義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手段,在公共場所或者他人住所、寓所、建筑物、車
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沒有規(guī)定大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投放危險物質行為與其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共同特點是,行為一旦實施,對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利益可能造成的危害和范圍難以預料,結果難以控制。 由于本罪可能造成的損害后果具有相當的嚴重性、廣泛性和不確定性,并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安
以文學作品的方式實行離間別人的犯法行動是值得注重的問題。依據1998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詳細使用法律多少問題的說明》第6條的劃定,在出版物中偽造究竟離間別人,情節(jié)緊張的,以誹謗罪科罪懲罰。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該法律說明可以說因此文學作品方式實行離間行動能夠構成誹謗罪的有力依據,但是文學作品不僅僅表現(xiàn)為出版物的
“路途交通事故認定書等行政認定資料,不克不及當然作為刑事證據間接采信。”在昨天進行的2015年刑事庭審本質化革新試點鉆研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羅國良的發(fā)言,引起了在場法律界人士的共鳴。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律師一起看看吧。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2013年1月1日執(zhí)行)劃定:證據包括: ?。ㄒ唬┤俗C; (二)書證; ?。ㄈ┳C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
被告人饒某與被害人占某產生打架,經鑒定被害人占某的傷情評定為重傷二級,饒某因涉嫌有意傷害罪被審查構造同意拘系,由公安構造施行關押在看守所,公訴構造移送檢察告狀后,饒某與受害人自行殺青刑事息爭協(xié)議,息爭協(xié)議內容包孕以判處緩刑為條件的分期執(zhí)行補償款并由被害人占某出具刑事原諒書。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法院在查明犯法究竟,思量被告人饒某擁有坦率情節(jié)有悔罪表
律師考察取證的要領與步調:律師持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向當事人出示律師執(zhí)業(yè)證,即可開展考察取證事情。調查取證工作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律師自行調查實物證據,另一類是律師自行調查言詞證據。那么它的規(guī)定具體是怎樣的呢?廣州刑事辯護律師為您整理相關法律知識。 對于律師自行調查實物證據: ?。?)律師自行調取人證、書證、視聽材料、電子數據等實物證據,或許自行勘驗現(xiàn)場、查抄涉案物品的,應該至多由兩名律師
律師可以根據要求被告進行請求,可代寫答辯狀;如果一個被告有反訴請求和設計理由,律師可代其書寫反訴狀。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收案 ?。ㄒ唬┍苊饪蛻衾鏇_突。業(yè)務審查部在決定受理新業(yè)務前,應審核案件受理條件并查詢客戶檔案。 如果發(fā)現(xiàn)新客戶與現(xiàn)有客戶存在利益沖突,公司將拒絕接受新業(yè)務。 (二)提醒客戶注意訴訟風險。 ?。ㄈ┙洏I(yè)務審查部門
律師代為我們提出企業(yè)財產保全申請,需告知申請人提供一個擔保,并告知申請管理不當的法律行為后果。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刑事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財產進行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 ?。ㄒ唬┞蓭煷砩暾埲? 1.律師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和預先執(zhí)行,應當允許申請人提供財產線索,如銀行賬號、證券、房地產、機械、設備、車輛、成品、原材料等。 2.律師代為我們提出企業(yè)財產保全申請,需告知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