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楚債務人與第三人?上海民事律師為您講解
我們在平常生活中會遇到一些有關債權債務的問題,而有很多人容易被某些專業(yè)的法律術語搞暈,第三人代表第三人履行債務與債務轉讓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就是其中一個,下面上海民事律師就來帶您了解相關問題。
從債務轉讓合同和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法律特征分析,二者存在明顯的區(qū)別。
一、生效條件不同。
債務轉讓時,債務人和債權人應與第三人達成轉讓債務的協(xié)議。并且無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與第三人就轉讓達成協(xié)議,都必須取得對方的同意,否則,債務轉讓不發(fā)生效力。但是,在第三人替代履行的情況下,第三人單方表示代替?zhèn)鶆杖饲鍍攤鶆栈蛘吲c債權人或者債務人達成代替清償債務的協(xié)議,但不轉讓債務。即使在第三人與債務人之間有效,但不能對抗債權人,債權人也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履行債務。
二、債務人與第三部分人在新合同中的法律主體地位以及不同。
在債務轉讓的情況下,債務人已經(jīng)成為合同的一方,在債務完全轉讓的情況下,第三方將完全取代債務人,債務人將退出合同關系。 原合同關系消滅。 在部分轉讓的情況下,第三方也將加入合同關系,成為債務人。 但是,在第三方履行而不是債務人的情況下,第三方只是履行主體,而不是合同的債務人。 對于債權人而言,第三人只能作為債務履行的輔助人,而不能作為合同的當事人。
三、債務人的責任不同于第三人的責任。
在債務轉移的情況下,第三人成為合同的一方。第三人不按照合同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直接請求第三人履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第三人已經(jīng)完全取代了債務人,那么債權人就不能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但是,當?shù)谌舜鸀槁男袝r,當?shù)谌瞬宦男谢蛘呗男袀鶆詹环霞s定時,債務人仍將承擔第三人不當履行的民事責任。對于債權人來說,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履行債務,只能要求債務人承擔第三人不履行的違約責任。
從二者通過以上相關法律行為特征看債務的代為企業(yè)履行與債務風險轉移的區(qū)別是一個明顯的,但二者相互之間也存在具有一定的聯(lián)系,一是我們在對這兩條規(guī)定中“約定”與“同意”的理解上。當?shù)?六十五條中的當事人可以理解為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約定”時,與第八十四條的債權人同意不易進行區(qū)分。既然中國已經(jīng)發(fā)展形成約定則債權人必定同意,即約定中也包括其他債權 人同意的意思。二是第八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的 “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教育全部信息或者重要部分地區(qū)轉移給第三人的”,在未經(jīng)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可能沒有形成自己代為履行的情形。三是我國司法社會實踐中對是債務的代為履行能力還是政府債務資金轉移 比較研究難以準確把握,尤其在當事人的約定中不使用“代為履行”、“債務關系轉移”的字眼,而約定為由某某承擔、負擔、償還、付款、給付方式等等時,就更難以有效把握。
以上便是上海民事律師講解的相關內容,相信您已經(jīng)對此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還有其它此方面的困惑,歡迎來咨詢我們,我們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為您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網(wǎng)站聲明: 本文“不清楚債務人與第三人?上海民事律師為您講解”可能部分信息來自互聯(lián)網(wǎng),以學習交流為目的,整合法律法規(guī)、政府官網(wǎng)及互聯(lián)網(wǎng)相關知識。如果發(fā)現(xiàn)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lián)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jīng)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xié)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wǎng)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yǎng)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tǒng)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shù)額比較大,不少曾經(jīng)“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上海律師曹宸講生活中需守的清規(guī)戒律(一)詳細閱讀
日常生活中,因不懂法常干追悔莫及的蠢事,但拿著大部頭的法律條文去讀又不現(xiàn)實。上海律師曹宸結合生活實際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給講解給大家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