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以虛假身份簽訂合同能否構成合同詐騙?聽聽廣州詐騙罪辯護律師怎么說
行為人的姓名和身份、簽訂的合同、使用的公章、介紹信都是真實的,即這個單位或個人實際存在。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接下來和廣州詐騙罪辯護律師一起看看吧。
這時,合同詐騙罪需要分三種情況進行認定:
1.內(nèi)容更加真實的合同,即行為人是在有中國實際需要履行自己能力的前提下簽訂的合同。這種技術合同的簽訂,表明了社會行為人在簽訂時有可以通過勞動合同問題進行市場經(jīng)濟貿(mào)易往來的真實意思,而非詐騙錢財,根據(jù)國家有關我國司法解釋的精神,即使合同簽訂后沒有能夠得到一個完全的履行,也不屬于詐騙犯罪。
但是,應當同時注意,有的行為人以有限的履約工作能力與他人簽訂大大超過此履約風險能力的合同,如果我們簽訂后,行為人具有積極有效落實貨源,設法履行合同,雖然他們最終導致沒有實現(xiàn)完全履約,也不認定為詐騙罪。但若行為人在多個項目合同簽訂后,并沒有設法履行合同,其詐騙犯意明顯,自應以合同詐騙罪論處。
2.一份半真半假的合同。也就是說,行為者最后聯(lián)系了貨物的來源,但是沒有完全確定或者沒有完全獲得貨物的來源。在這種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內(nèi)容是半真半假的。這種合同在客觀上已經(jīng)具有了部分履行的可能性,行為人是否努力履行合同成為主觀上和實踐上確定其行為性質(zhì)的關鍵。
如果行為人有履行合同的意圖,客觀上也要對履行合同作出積極的努力,最后由于各種客觀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視為欺詐罪。
相反,如果客觀地說,盡管有履行合同的可能性,但行為人在收到他人的預付款或押金后無意主觀地履行合同,這實際上是以部分履行合同能力的名義進行的欺詐,當然,合同欺詐罪應受到懲罰。
3.虛假合同的內(nèi)容。也就是說,行為人完全沒有能力履行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行為人的主觀意圖是無償占有他人財物,不返還意圖表明客觀方面是利用受騙財物進行揮霍或其他目的,這種行為應當作為合同詐騙罪予以處罰。
如果行為人,雖然客觀上非法占有他人的錢財,但主觀上不想長期占有,而是想暫時占有財產(chǎn)、使用權,甚至收入權,直到生意成功才歸還。這實際上是一種挪用他人資金的行為,一般不能視為欺詐。
這個問題的講解暫時到這里,總的來說,盡管有履行合同的可能性,但行為人在收到他人的預付款或押金后無意主觀地履行合同,這實際上是以部分履行合同能力的名義進行的欺詐,當然,合同欺詐罪應受到懲罰。我們正在建設法治社會,法律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大有裨益,無論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預防犯罪行為的發(fā)生要比處罰已經(jīng)發(fā)生的犯罪行為更有價值,更為重要。如果您還有更多疑問,歡迎聯(lián)系我們的廣州詐騙罪辯護律師。
相關閱讀
-
訴訟離婚什么情況下會判離?詳細閱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
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談貸款買房需要注意的“坑”詳細閱讀
我們都知道,對于那些通過抵押貸款購買房子的人來說,除了與賣方簽訂銷售合同外,買方還需要簽訂房屋和抵押合同。買方應按照協(xié)議償還銀行欠款。這種按揭購房方式的注意事項是什么?策法網(wǎng)上海房產(chǎn)合同律師為您分析:在抵押中買賣房屋時,行轉抵押,轉抵押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謹慎選擇中介。辦理二手房轉按揭可能會涉及到中介,但由于中介素養(yǎng)不同,在選擇時需要謹慎。
-
如何理解最高法關于彩禮返還條文的司法解釋?詳細閱讀
彩禮作為我國傳統(tǒng)婚嫁習俗的一種,是談婚論嫁時不可避免的話題。但因為彩禮往往數(shù)額比較大,不少曾經(jīng)“愛過”的戀人為此“扯皮”,甚至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 2020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其中第五條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
上海律師曹宸講生活中需守的清規(guī)戒律(一)詳細閱讀
日常生活中,因不懂法常干追悔莫及的蠢事,但拿著大部頭的法律條文去讀又不現(xiàn)實。上海律師曹宸結合生活實際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給講解給大家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