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對法定繼承的一些感想
再審申請人于某1因與被申請人于某2、于某3法定繼承法律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發(fā)展第三部分中級以上人民對于法院(2021)京03民終x號民事訴訟判決,向本院進行申請再審。那么對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你了解多少呢?快來和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本院進行依法管理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分析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
根據某一人的再審申請,本案涉及的房屋為房屋改造房屋,具有特殊性質,由于房屋改造的特殊政策和歷史原因,雖然當時以死者的名義統(tǒng)一登記,但結合再審申請人在本程序中提供的新證據,可以看出,只有房屋登記證不能證明這三套房屋16、17、18為死者獨占。
17號房系再審申請人在某1上借名買房。
18號房是再審申請人擁有的一套通州房屋的置換收益。
再審申請人一直與死者同住,并為其日常生活提供經濟支持和主要勞動支持。 再審申請人向二審法院提交了大量銀行賬戶、相關視頻等證據,足以證明申請人已對兩名死者履行了第一贍養(yǎng)義務,被告未履行第一贍養(yǎng)義務。
申請重審的人可以對遺產作出多重分擔。
二審訊斷顯然違抗立法原意,合用法律確有錯誤,應當啟動再審。綜上,再審申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申請再審。
于某2、于某3提交意見稱,于某1的再審請求不足究竟及法律依據,請求予以駁回。
本院經審查覺得,遺產是自然人殞命時遺留的小我私家正當財富。承繼從被繼承人殞命時開端。對被繼承人盡了首要撫養(yǎng)責任或許與被繼承人配合生存的繼承人,調配遺產時,能夠多分。
本案中,涉案屋宇系于某某承租的私有住房,后經房改售房體式格局發(fā)售并辦理產權掛號手續(xù),故涉案屋宇應認定為于某某與李某某的伉儷配合財富。
于某某與李某某生前未留有遺囑,應該按照法定承繼對涉案屋宇予以宰割。于某1主意案涉17號屋宇系其經由過程借名買房購置,18號屋宇系其用自有屋宇置換所得,對此其未提交充沛無效證據予以證明,其主意不克不及成立。
對應于某1提出其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履行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應多分遺產的主張,因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并非法律規(guī)定的必須多分遺產的情形,且于某1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在被繼承人生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故對其主張不予采信。
兩審法院根據查明的事實并結合現(xiàn)有證據,綜合本案案情對涉案房屋的分割處理并無不妥,所作判決并無不當。于某1提交的證據不足以推翻兩審判決,其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人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人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對于合用<中華人民共和人民事訴訟法>的說明》第三百九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裁定如下:
采納于某1的再審申請。
以上就是廣州法定繼承糾紛律師為大家?guī)淼奈覈F(xiàn)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全部內容??偟膩碚f,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增多的情況下,這個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法律是維護我們自身權益的有力工具,在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法律能夠為我們履行合法權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相關專業(yè)律師,我們會為你做出專業(y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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